昨天,我的朋友谢安琪送给我一只兔子。
它的毛是白色的,眼睛是棕色的,鼻子是粉红色的,个头非常小,只有一只老鼠那么大。
它很聪明,有一次,我喂它东西吃的时候,发现它不是把嘴直接放在食物上面吃,而是用前爪把食物紧紧抱住再吃。吃完后,它还把嘴放在地上擦一擦。还有,它每次走到台阶边缘时,从不会掉下去,因为它总是先看一看有没有危险,然后再做出相应的对策。
兔子的性格非常温顺。在自然界,它对其它动物没有什么伤害,也不侵犯人类,但是许多动物都欺负它,狼、虎、狮子等都想吃它;鹰也想叼它;甚至人也开-打它但是兔子始终没有被消灭。为什么呢?因为它能顽强地保护自己:它跑得很快,见到狼、虎、狮子等,就飞快地钻进洞里;如果鹰来叼它,它就会仰面朝天,用四条腿去迸鹰;自然界的野兔子有一身保护色,躲在草丛里,连人类也不容易发现它。正是有这种顽强精神,才使兔子这个大家族经久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