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一个刺眼的词语。从有人类开始发展到今天,繁华的世界、多姿的社貌却无法掩饰历史的悲哀,人类的本性。
在国内,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历史遗留下来的种种原因,也就成就了现在的一个名词--少数民族可以加分(在高考),理由是少数民族的学习条件不好。这给了我这样一个想法:乡镇的学习条件跟大城市此起来是否存在巨大的差距呢?那为什么没有加分这个概念?这个解释或许无法寻找。那我想问问歧视真正的含义。
1960年罗马奥运会拳击冠军--美国黑人拳击手卡修斯-克莱(即日后举世闻名的拳王--穆罕默德-阿里)因为是黑人,他曾被一家餐馆拒之度外,即使他说明了自己是奥运冠军。
赤脚大仙英籍18岁的南非运动员--佐拉-巴德,在1984年的洛杉矶奥运会上与美国中跑皇后--玛丽-德克尔争夺女子3000米金牌时,玛丽-德克尔意外踩到巴德的脚,倒在跑道上,顿时观众席上骂声四起,指责巴德的粗暴行为,是巴德为了阻止德克尔超越自己的手段,更让人愤怒的是连德克尔自己也把自己的一腔怨恨指向巴德,(因为此事让德克尔失去了夺冠的机会)而巴德却有口难辩,从此在运动场上销声匿迹。
再翻开历史的页张,英国对外贸易的手段--黑奴贸易,那是对非洲人的摧残和对非洲社会经济的不可估量的破坏。
种族歧视!一个值得社会震撼的字眼。不知是否会激起人类内心深处的感触!哪怕那以成为历史!人类何时才能真正学会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