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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乌黑浓密的毛,四只胖嘟嘟的腿,一双大眼睛,水汪得让人怜爱,再加上一口满是锋利的小牙,凑成了一只淘气的小狗。
这就是我家以前养的那只小狗。它长得胖,出生不到两个月就10斤了,四只毛茸茸的腿,看起来比母狗还要粗,我们就顺口叫它胖胖了。但我还是喜欢叫它淘气包,因为它太皮了。
放学回家,我忙着写作业,它会过来咬住我的裤子,又拉又扯的,或用那湿润柔嫩的舌头,舔我的脚,痒得让我无法忍受,再也不能专心写作业了。笔要是不小心掉落到地上,它就会迅速叼起,跑得远远的,才把笔放下,耍了起来。如果你不是边追边喊,甭想找回笔了。
淘气包的淘气除了表现在我写作业的时候,还表现在我们吃饭那会儿。
每逢看到我端着碗坐在椅子上吃饭,即便是我刚换上新衣,满身泥水的它会肆无忌惮地用前肢搭上我的膝盖,或者搭到椅子的扶手,站了起来,头越凑越近,滴溜溜地看着。瞧那眼神,恨不得马上把碗叼下,或者巴不得你从嘴角掉落些许东西,让自己也能吃上一点,即使能舔舔滴下的汤汁也好。如果它等得不耐烦了,还会朝我汪汪几声,不知是生气还是提醒,惹得我们一家哈哈大笑。如果赶走它,就趁我们不注意,把塞在鞋里的脏袜子叼走,跑出五七八米,嘴脚并用,撕扯一番。累了,给自己当床垫躺躺,不一会儿,又心有不甘地跑来拽我的衣角、裤子,精力旺盛地纠缠。
淘气包不像母狗那样,每次见到我,它不是摇头摆尾,把身子摇得像波浪似的,极力表现出见到主人的兴奋,而是常常自玩自个的,等它玩得索然无味了,猛然想起似的,才来到我身边找乐子。要是它做错了事,你看它那样,都有点不忍心打它,因为它是那样生气勃勃,天真可爱。
后来,舅舅要走了它。现在每次回家的我,多了几分清净,但也多了一丝思念。
双都小学三年级:高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