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相信,一个人总会有那样一个时刻,在某个一转头的瞬间,被一种美好深深折服,甘愿沉浸其中。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同我一样无比强烈的想要留住它,却总是颓败的发现,它早已只是属于曾经的记忆了。
记得那年春天,我曾经疯狂地迷恋一种植物。我叫它蒲公英,因为它并不是真正的蒲公英,但却有着与它一样洁白的小绒伞,一样可以在阳光下随风飞舞。我曾追着它跑过了大半个操场。我喜欢它,便像那只喜欢鱼的小猫一样把它种在土里,期望它的再一次成长与绽放。我小心翼翼的种下它,正如我曾经怀着同样的心情,对她说:我们以后做好朋友好不好,就是那种无话不谈的最好的朋友。我望着小小的土包时的那种欣喜,也与我听到她说好时一样。因为喜欢,我选择以我的方式留住,无论结果如何,至少,有过令人欣喜的开始。
我常常和她一起去给那早已平整的土地浇些水。或许是我的过于殷勤破坏了它生长的规律,又或者我不是它喜欢的主人。总之,当到处都已是一片嫩绿时,只有那里,仍旧是一片干枯的土黄。而我的友谊亦在这时出现了裂纹。或许是方式不对,又或者是别的什么,在过程中,常常努力与期望相反或许会补救,却发现只是渐行渐远。有时也会想,是不是无为才是最好的选择。
终究,在那个失落的夏天,我的植物并没有像我期望的那样长出无数的小绒伞,甚至没有一点发芽的迹象。而我的友谊,亦结束在这个夏天。我曾经喜欢的植物与我曾经依赖的女孩儿,真的就只在我的生命中留下背影。
或许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的美丽是最让人心动的,而它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只可远视而不可亵玩。
倘若你因喜欢孔雀开屏时的艳丽,便用铁丝将它固定,倘若你因喜欢藤蔓在清晨阳光下闪耀的清纯而伸手将它拉到屋内。那样,你就只是拥有了它表面的美丽,却失去了它可贵的本质。
如果你喜欢它,就以大自然的标准判断它,而不是你自己的。感受它的喜怒哀乐,和真正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