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怀着激动的心情观看完《三毛流浪记》这一部很老的黑白影片。
在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四处流浪,以乞讨为生,晚上只能睡在马路上。饿了吃贴广告用的浆糊,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不仅这样,他还经常受到别人的欺凌,身上到处都是伤疤。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一天,他在路旁拾到一个钱夹,好心的三毛把它交还了失主,而失主反诬他是扒手,打了他一顿。流氓爷叔见三毛年少不懂事,便利用他做坏事。等三毛明白自己受了爷叔利用时,宁可饿肚子,也不再干,爷叔教他的坏事。
一个有钱的贵妇人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对他进行管束,天性散漫的三毛不愿在富人家过寄生虫般的生活,在一次为他举行酒会的时候,他捣乱酒会,脱下华丽的衣服,披上麻袋片,又回到流浪儿队伍中来。和往日一起讨饭的小伴一起,走向属于他们的流浪生活。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和三毛比一比,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应该珍惜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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