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年8月1日(光绪二十年七月初一),中日双方正式宣战。清朝在其宣战诏书中指出朝鲜历来是清朝的附属国,清朝是应朝鲜政府的要求出兵的,相反日本“不遵条约,不守公法,任意鸱张,专行诡计,衅开自彼,公理昭然”,令清朝忍无可忍,因此“着李鸿章严饬派出各军,迅速进剿,厚集雄师,陆续进发,以拯韩民于涂炭。” 日本明治天皇睦仁在宣战诏书中则针锋相对,声称“朝鲜乃帝国首先启发使就与列国为伍之独立国”,声称其开战原因是“帝国于是劝朝鲜以厘革其秕政……朝鲜虽已允诺,清国始终暗中百计妨碍……更派大兵于韩土,要击我舰于韩海,狂妄已极。”表示其目的是“使朝鲜永免祸乱”、“维持东洋全局之平和”、“宣扬帝国之荣光于中外” ,日本的这些无理借口和诡辩之辞都充分体现了这场战争的非正义性质。